以开网店为名,实为进行传销活动 律师揭开传销新模式

  最近不断有传销组织被挖出,警方意外的发现,这些传销组织大部分都采用来线上系统,即借开一个网店系统,外表看上去是正规卖东西的网站,实际是进行以开网店的形式拉人头牟利,以往的传销手段已经转移到了网络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华康认为,以开网店的形式拉人头牟利,实质上就是传销的一种形式。所谓的商品销售不过是这些业主蒙蔽他人的幌子、噱头,传销才是本质。无论形式怎么变化,噱头是什么,只要本质是拉人头牟利,就是传销。
  康华康说,现在类似的传销很多,比如:开网店、销售电话卡、游戏点卡、银行信用卡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噱头,因为行为时尚,很多年轻人都受到了蒙骗,传销者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就借助网络平台聊天工具联系搞传销活动,牟取非法利益。因此,他们统称这些借助网络平台实施传销的形式,叫做网络传销。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林武律师说,类似的网络传销在广东已经存在多年,因为网络传销隐蔽性大,执法部门取证困难,所以取缔乃至打击网络传销一直是个社会难题。
  林武依据以往代理类似诉讼经验分析:网络传销组织人员通过QQ留言或者电子邮件进行单向信息沟通,下线很难了解上层的情况,所以相对于传统的传销,网络传销的隐蔽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网络传销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扩张更为容易,加盟和分成都在网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证参加,侦查起来有较大难度。
  记者咨询工商部门时,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一家公司以加盟为由发展会员收取入门费、双轨制奖金制度、拉人头滚动牟利的经营形式很可能就是传销。
  之后,记者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发现,在网络上有全国工商部门打击E科某威团伙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其中有北京、上海、甘肃、湖北、湖南等全国31个省市工商部门。
   记者发现在网上叫卖传销系统的开发商还不少,一般打着“直销软件”的名号进行销售,而且一套系统价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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