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火爆背后乱象多 代表委员:立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2014年度公司打假涉案金额高达千万美元,其中网上售假者涉案金额占近70%,近60%的假货为护肤品。   规范网购渠道刻不容缓   不久前,阿里巴巴集团发布的《2014年淘宝联动警方打假报告》显示,去年全年,淘宝配合各地公安机关破获假货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8个集群,涉及案件1000多起,打掉200多个制售假窝点、工厂及线下市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近400人。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购已经与实体商业形成双渠道的商业模式,但由于网店审批流程是虚拟的,远未达到实体店注册审核的严格标准,监管方也不是行政机关,只是电商平台,所以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资源相对匮乏。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阳光百货集团董事长韩玉臣在今年两会期间曾对记者说,“目前开网店的门槛很低,当然这对于刺激个人创业有好处,但是缺乏明确的法人主体要求,没有规范的工商注册登记要求。很多网络购物平台上个人经营的网店,由于没有营业执照,经营数据和信息都不在商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掌握范围,所以一旦有网络购物侵权行为发生,也不容易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而且还会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   很多代表委员认为,涉及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就有商务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等20余家行政管理部门,“九龙治水”的局面也需要得到改善,明确监管主体、对网络购物监管形成合力,这将考验政府的监管能力和效率。由于网络购物领域还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政府在技术手段、观念水平和监管力度等方面都表现得滞后,有效监管并且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快速健康地发展,目前来看还不甚理想。   “网络平台集客能力强、辐射面广,缺乏严格前置审核流程的开放平台,使制假贩假的不法经营行为有机可乘、蔓延泛滥。”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今年两会上就建议,推进网购平台首问负责制,从制度层面促进网购平台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陆亚萍代表说:“在网购过程中,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监管方式形成极大挑战,存在不少监管盲区,同时传统产业的经营者也期待国家政策给予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无论是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三包’规定,都没有对网购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让网购者维权无门。网购投诉的解决也要比常规商场购物复杂,如买家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卖家退货,不仅要自己承担运费,而且还经常遭遇卖家的‘
分享到: 微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