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店店主“持证”销售鳄鱼被关店 告阿里巴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瑞安网店店主吴先生在网上“持证”销售鳄鱼,却遭遇扣分、下架、关店。投诉无效,吴先生一纸状书将阿里巴巴网络公司告上法庭。该案昨天在杭州市滨江区法院第三法庭开庭。

按照阿里方面的说法,国家林业局的行政许可书准许吴先生在瑞安当地店面销售鳄鱼,没有说明可以在网上售卖。吴先生则认为,在网上发布商品信息只是一种刊登广告的行为,销售地点仍是瑞安店面。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该案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回顾

今年1月24日,在瑞安开实体店的四川人吴先生向温都热线反映,采购批发平台阿里巴巴下架多条他上传的暹罗鳄商业信息,导致他网店商业信誉和商品销量下降。他向杭州市滨江区法院起诉阿里巴巴,法院决定于3月10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7月3日,吴先生获国家林业局许可销售人工繁育的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暹罗鳄。9月22日,吴先生在阿里巴巴网站订购了“诚信通”服务,在该网站上陆续发布人工繁育的暹罗鳄商品信息。去年10月12日,吴先生发现这些商品信息被删除,账户因“发布重点保护物种信息”存在违规行为被扣分,还受到限权7天、限制OFFER操作7天的处罚。

庭审前一天,被下架的信息突然又允许上架了

吴先生认为,他以年费3688元购买阿里巴巴网站旺铺服务经营野味,双方已形成广告合同。吴先生方面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依法责令被告接受原告在指定网页发布合法信息;判定被告在阿里巴巴网页首页公开向原告道歉、恢复原告在阿里巴巴网络上的商业信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只要赢,赔多赔少无所谓。”吴先生说,他只上过高中,20岁就从四川老家只身出来闯荡,从打工仔到跟人学打猎,再到后来搭棚养殖野生动物,一直到如今有了自己的野味实体店和网店,“吃过太多不懂法的苦,现在慢慢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就在庭审前一天下午,吴先生和他的代理律师汤颖异发现,被下架的那些暹罗鳄销售信息突然又被允许上架了。汤颖异认为,阿里以实际行为证明此前的处罚是错误的。在昨天的庭审现场,原告方主动放弃上述三项诉讼请求的第一项。

昨天出庭应诉的阿里巴巴网络公司代理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妍解释,允许信息上架是为配合诉讼进行的,如果继续禁止吴先生发布相关信息,原告方所提出的赔偿请求将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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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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