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拍卖效率低腐败多 法院淘宝拍卖冷落拍卖行
拍协的统计,仅2005-2011年的7年间,拍卖行就实现司法拍卖金额5348.7亿元,平均每年执行金额近800亿元。
在最高法看来,这却不是一组值得称道的数字。2012年2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两名副院长明确指出,中国司法拍卖增值率、成交率“两低”现象突出,背后是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必须“从制度上源头上切断少数法院工作人员、不良拍卖企业以及竞买人的灰色利益链条”。 这次会议特别选择在重庆召开。从2004年起,重庆在全国率先将涉讼产权打包进入重庆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拍卖,并在2009年全部实现由“电子竞价”取代“击槌成交”。产权所交易有效杜绝了黑箱串拍,但却不能有效解决信息集散问题。于是在2010年12月,重庆启用司法拍卖互联网竞价系统,迈出了网拍的步伐。 产权所交易、电子竞价和网上拍卖随后在南京、杭州、广州、长春、北京、西安、合肥等地陆续铺开。依托重庆互联网竞价平台,最高法也于2012年2月8日开通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逐步实现诉讼资产网上公示和竞拍。 在谭秋桂看来,建立一个统一的拍卖平台,是司法拍卖“消毒”的方向之一,虽然大一统平台会增加意向竞拍人的信息筛选难度,但至少“程序可以由法院控制”。 据重庆高院统计,2009年4月至2012年1月,全市法院共实施司法拍卖1396宗,总成交率和平均增值率分别达到81.3%和13.6%,与改革前的成交率不到20%、成交价平均缩水30%,形成鲜明对比。并且,此间没有出现一例因司法拍卖违法违纪的行为。 谭秋桂还有更“激进”的设想。他曾多次赴日本、美国、德国等地考察司法拍卖,都界定为公法行为,由法院自己组织拍卖,几乎没见过“委托拍卖”。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中介寻租,并有效界定责任和权属关系,“民事诉讼法修订,就应该把‘委托’两字拿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