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合规化”将成为跨境电商企业的基本前提

冰说道。杜绝二次销售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于海关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等配套的文件除了确保了跨境电商企业均拥有合规合法的资质外,也直接从技术上杜绝了跨境进口电商各种潜在的违规情况。其中,影响最大的则是那些把商品借跨境电商渠道进口到国内并进行二次销售的代购。亿邦动力了解到,在进行跨境电商贸易时,商户直接把跨境电商商品销售给用户,跨境电商零售以用户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监管,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一位跨境物流专家向亿邦动力指出,在此前,海关并未要求实时验核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个别企业会用跨境电商方式把产品进口到境内并进行二次销售,从而在进口时获得更低的税率。比如一些代购企业从海外电商网站(比如亚马逊美国站)上批量采购商品,然后在跨境进口流程中依靠第三方支付代推单,把商品进口到国内再实现分销。“但现在海关实时跟踪支付数据后,上述流程是不可能进行的。因为从海外电商或线下采购的商品是没有真实的线上支付数据的,所以是不能通过跨境电商手段通关的。”上述跨境物流专家说道。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5号》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原始数据实时获取方案显示,跨境电商平台负责存储与支付企业的原始交易数据,海关关员通过海关通关管理系统,实时对跨境电商平台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抓取并进行验核。“确保了两件事情:第一,必须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订单才能为跨境电商订单;第二,跨境电商订单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其订单价格也必须是真实的。这是对合规运营的跨境电商企业有利的。”一位跨境电商从业者向亿邦动力说道。实际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也曾指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代理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应建立商品质量安全等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以及虚假交易、二次销售等非正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此外,《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在第29条强调,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配合海关调查,开放交易生产数据或原始记录数据。海关对违反本公告,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明显,海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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