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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业务新规征求意见:第三方支付将受限

日前,央行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对于“使用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的POS机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的“信用卡受理门槛”规定,引发业内争议。在商户担忧不能接受信用卡消费会减少生意的同时,意见稿中的多项规定也令第三方支付机构叫苦不迭,线上线下交易的联通或将受阻。

  防范盗刷套现,小商户受牵连

  根据意见稿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收单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而正是这条规定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现在我和朋友的店都是用的个人账户做结算的,据我了解没有哪家小店会专门弄一个对公账户啊。如果这个规定出台了,那我店里的POS机就基本是摆设了,因为90%以上的客人都刷卡都是刷信用卡的。”天河石牌一家服装店的店主告诉记者。虽然小商户们反应强烈,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小商户的POS机已经无法接受信用卡刷卡消费,而防范套现风险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其实很多套现公司用的是这类POS机,也很难监管。”有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负责人表示。

  对此,专家建议,提高POS机门槛虽然必要,但也不能一刀切。“这一条意味着中国超过4000万的个体工商户将与信用卡绝缘,而这些企业多是分布在社区周边经营民生服务,不让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就意味着有不少的消费能力与这些小微企业无缘,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不方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李广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强调银联地位,第三方支付受限制

  除了对POS机办理门槛的提高,意见稿中的多项规定也令第三方支付公司受到直接冲击。

  根据意见稿规定,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收单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银行卡跨法人交易转接服务。“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银行卡收单业务都必然是跨法人的,所以必须通过银联,这个其实是保障了银联的垄断。”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高层抱怨称。

  此外,意见稿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七条,对读卡装置等终端的布放、收单机构发送银行卡交易信息的标准都做了限制,也被第三方支付公司认为是对其业务发展最大的限制。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人士向记者解读,“例如,第四十七条‘不能将线下银行卡交易转变成互联网交易’,其实就是堵死了打通线下和线上资金渠道的可能性,线下和线上泾渭分明,并且线下由银联垄断通道,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未来通过创新产品开拓线下市场的没有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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