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杭州出口B2B试点是跨境电商B2B吗?

        在各省市如火如荼的跨境电商试点活动中,杭州一直走在前列:

  2012年8月,杭州成为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2013年7月,杭州启动了全国首个跨境电商产业园;

  2015年3月,杭州获批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2015年6月,杭州上线了全国首个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

  从过去来看,不论是进口还是出口,跨境电商的试点大都针对跨境电商B2C,而在跨境电商B2B领域鲜有突破。这一次,杭州再次走在前面:

  2015年7月22日,杭州海关启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试点。当天上午,15.9吨、价值3.4万美元的玩具、家具通过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向杭州海关申报出口,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跨境B2B模式试点出口的货物。报关员足不出户,在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杭州综试区“单一窗口”提交电子数据,海关即刻在平台接收并对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数据进行网上审核,随后企业就近在“家门口”的杭州海关驻富阳办事处通过通关一体化模式办理出口手续,并通过水、陆、空三种不同方式运往公司设在国外海外仓

  确实,这个试点活动兼具“B2B”和“跨境电商”两个元素:杭州出口企业将货物销售给海外公司(即杭州公司的海外仓),这是B2B交易;杭州公司通过eBay亚马逊等平台将货物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这是跨境电商。然而,这就能称为B2B跨境电商吗?

  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我们将回答以下几个问题:跨境电商是什么?跨境电商有哪几种模式?杭州的这次试点属于哪种模式?

  1.跨境电商是什么?

  跨境电商指不同关境之间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并通过国际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商业活动。它的核心是“跨境”和“电商”:跨境,即跨越关境,属于不同经济体(欧盟东盟等国家群体性质的经济体除外)之间的商品交换;电商,即线上交易,以网站为载体,买卖双方在该网站上达成闭环交易。

  鉴于该概念的复杂性,我们需要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1)跨境电商中的“跨境”和“电商”不能错位。也就是说,跨境电商中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必须同时是跨境的主体。举个例子,中国的A公司通过线下贸易将商品销售给境外的B公司(这是典型的“跨境”),B公司再通过当地电子商务网站销售给本地消费者(这是典型的“电商”),这就构成“跨境”和“电商”的主体错位,因此不能称为跨境电商。当然了,有一种例外情况,我们下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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