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策:共享单车市场优胜劣汰就成为必然

情况,例如用户押金,能否退回,最终还是得看破产清算中的资产情况,若资产处理得当或通过破产重整并引入新的投资方,则费用退回仍有一线生机,否则只能认栽别无他法。”李旻也认为:“很难退回。因为陷入破产的企业本身已经资不抵债,就其现有的资产来讲,很难实现对所有债权人的清偿。而共享单车企业又有自身的特点,其主要资产单车分散在各地,难以回收。”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企业若是回收废弃单车,加上搬运维修费、日常人力成本费等,甚至比一辆新车的成本更高。如小鸣单车,据称采购价在700元左右,但回收价格仅为每辆12元。按照其宣称的43万投放量,最多能获得500万左右,对5000余万的破产债权来说可谓杯水车薪。李旻进一步说:“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破产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劳动债权;②破产人欠缴的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用户押金即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顺序上,位于职工债权之后。”“按照押金使用规则,押金不是消费款,共享单车企业不得挪用,但实际上很多共享企业名为押金,实则用于其他投资,更没有第三方监管,所以导致押金难以退回。”麻策对《法人》记者说。李旻同时认为,押金的规模虽然很庞大,但具体到每个用户来说押金数额并不算高,一般在200~300元之间,因此,对用户来说提起诉讼的成本太高且耗时较长,只能寄希望于相关机构提起公益诉讼从而进行债权申报。但是,破产债权的清偿有顺序限制,押金处于最后的清偿顺序,企业往往已经没有能力清偿全部债务。“共享单车的回收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废弃的共享单车其实是市场饱和后的遗留品,没有照看下自然会加速成为废弃物,变得越来越不值钱。而且这些共享单车因为都统一着色,也无法通过拍卖的方式供普通用户购买,最终只能成为废品收购企业的盘中餐。”麻策说。陈礼腾进一步说:“如今,共享单车报废的数量在不断增加,逐渐成为一种社会负担,解决报废车辆的回收问题迫在眉睫。但是,对于涉及报废单车回收这一点并未有明确的制度说明。单车回收的责任主体、报废规则、处理方法等均需要明确。”“从企业角度来讲,回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主要在于共享单车的回收价值低,其回收成本甚至高于新投放的成本。而当企业破产后,回收就更加无从谈起了。另外,政府部门现有的监管政策,也未明确共享单车企业的回收义务及不履行如何进行处罚,客观上也放任了这一现象的加重。”李旻也强调。核心竞争元素改变就现在共享单车行业的窘境,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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