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

我国在互联网法治领域处于世界前列。该法院的创立,与互联网自身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在线化特性,紧密结合,将在充分适应互联网特点。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各种创新,我国首先启动互联网法院,探索互联网法院审判模式、审判机制、审判创新,为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制定规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互联网世界中,中国互联网法治将成为新的主导,将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互联网+司法”的中国智慧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的中国智慧。  作为广为引人瞩目的会议成果之一,会议对于“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制度定位掷地有声,凸显了新经济-技术形势下互联网司法的中国智慧——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放眼全球,“互联网法院”这一世所仅有的机制设计可谓开新型专业化互联网司法之先河,它通过引入互联网思维,突破常规,在总结既有最佳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运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改进优化各类涉网案件的司法运作流程,这既是对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与司法良性运行的深刻体认和积极呼应,也必然对国际互联网治理实践产生广泛且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在中国大地的蓬勃发展,新的网络平台雨后春笋,新的业务样态精彩迭出,由此决定了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我们都将面对层出不穷、数量巨大的各类新纠纷、新矛盾,这些新纠纷、新矛盾的有效应对是互联网产业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它呼唤包括“互联网法院”等司法组织改革在内的新机制、新手段。  另一方面,信息化时代的司法工作正面对着系统性的新挑战,互联网语境下纠纷样态普遍的在线虚拟性挑战着旧有的管辖诉讼规则,纠纷解决高度的时效期待性挑战着原有的法庭审理机制,纠纷主体广泛的区域散布性挑战着目前的裁判执行效能,这一切都亟待脱胎换骨式地改造现有疲态尽显的司法组织,“互联网法院”正是应时开辟高效试验田的有力之举。  面对“杭州互联网法院”,我们有理由抱以殷切的价值期待,期待它能敏锐捕捉、迅速响应互联网创新催生的新问题、新风险,期待它能积极尝试、及时引入符合司法规律的新的技术手段、新的裁断模式,期待它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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