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浩:新零售 很多人误判了“拿来即走”的价值

        大家好,我是迅雷创始人程浩,现在专注科技领域的投资。目前新零售十分火爆,各方观点讨论也非常多。

其实这个领域有很多条赛道:有帮零售店做精细化运营的,有做无人零售的。后者又能细分为智能售货机、办公室无人货架、无人柜(类似冰箱的体验)、以及无人便利店(Amazon Go类)等等。

其中有些是2B的,有些是2C的。总之赛道很多,我们不一一讨论,我只和大家聊一聊我对Amazon Go这类产品的一些观点。其实这个话题的文章很多,也有很多人不认可这个事的价值,他们的分析主要是从省人力成本的目的出发,其实说的蛮有道理。但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一下我的观点。

简单讲是四点:

Amazon Go的核心是“拿来即走”,不是“无人”,这是两回事。拿来即走的核心价值是用户体验,不是把人全部替代掉;

未来“拿来即走”和信用卡、移动支付一样是智能零售的基础设施;

既然是基础设施,阿里、京东等电商巨头一定会在这块重兵投入;

那创业者该选2C还是2B?

第一:“拿来即走”和“无人”是两码事

首先我们要分清两个概念:一个叫拿来即走,一个叫无人零售。前者是新技术带来的消费体验,后者是新技术带来的零售方式。“拿来即走”不等于无人,同样可以应用到有人的店铺。他的价值不是要把人工全部取代,而是提升消费体验。(最多可以替代一部分人工,例如超市少一部分收银员,便利店以前两个店员变为一个)

因为从省成本的角度来讲,这个账其实算不过来:

所谓的无人零售只是实现了消费者端的无人,但后台仍有很多节省不了的人工环节。你得有人负责去理货吧,有人负责上架吧。包括得有人定期搞搞卫生,货架乱了总要有人去整理一下,等等。这些都是日常工作,想做到无人其实挺难的。此外有个人在店里,盗损率肯定也会低不少。

便利店的店员价值并不仅限于卖东西,他们还能干很多别的事,例如收发个快递、送货上门、卖个理财产品等等,这也是便利店的增值业务之一。你用“拿来即走”把他们给替代了,那么增值业务也随之消失。而且便利店利润最大的热食类产品没有店员的话也不好销售,当然未来可能会有卖熟食的自动化解决方案。

因此我认为Amazon Go的价值不是把店员取代了,至少在短时间内不是,也不是降低房租,这点我就不展开了。

当然我也不认同“拿来即走”因为还是离不开人就没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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